时间:2024/1/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众所周知,纳税人拒缴税款会受到《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处罚。那么,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税务局拒收是不是天下奇闻呢?在烟台栖霞就发生了这样一件税务局拒收税款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是烟青(潍坊)置业投资中心(竞买人)通过中拍网拍得破产企业烟台欧王葡萄酒公司部分土地、厂房和办公楼。年7月2日,栖霞市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确认烟台欧王葡萄酒有限公司名下的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归烟青(潍坊)置业投资中心(竞买人)所有,并裁定竞买人带《裁定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竞买人按照法律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提供了《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鲁破3号之三》等相关资料。年10月12日,竞买人到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款。柜台工作人员并没有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业务,而是左请示、右请示上级各位领导怎么办理此项业务。最后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一位王姓负责人以竞买人没有提交增值税凭证发票为由,不但阻碍竞买人纳税,还退回了竞买人网上交付的约70万元的契税和印花税,要求其必须先缴纳增值税,才能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竞买人告诉网易法制频道,拍卖公告要求是按法律规定缴税,增值税是卖方税,因此纳税主体不是他们。而且增值税和契税、印花税是由不同的两个缴费主体分别缴纳,在法律上也没有缴纳先后顺序之说,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要求必须先交纳增值税,才可以缴纳印花和契税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为此,竞买人曾多次去缴税应该承担的税款,但是一直被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拒收。竞买人说,他们也咨询了多个曾办理该类业务的律师,他们都表示可以单独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拒收税款,明显是在滥用职权进行地方保护主义。

网易法制频道也咨询了专业律师得知,按照我国现行税法在不动产交易环节,出售方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变为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买受方应依法缴纳契税、印花税。竞买人已经按照国家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提供了相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就应该受理申报、依法征款,拒绝纳税人纳税属于滥用职权和行政不作为,明目张胆的对抗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属于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的“拒执罪”。

在税费责任清晰、产权明了的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栖霞市税务局理直气壮的“拒执”,不仅严重阻碍了竞买人办理拍卖所得房地产的过户登记进程,还违反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竞买人也向栖霞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委、检察院、法院及法院纪检进行了实名举报,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对于事件的后续进展,网易山东法制频道将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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