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关于在公共场所 佩戴口罩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多地报告的本土疫情均由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增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佩戴口罩是降低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全市居民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通告如下:一、自即日起,所有进出市场、商超、酒店、饭店、医院、车站、影剧院、景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或办事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不得进入各类场所。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要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rk/103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