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定于11月2日,本次考试报名日期自9月3日开始。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二)考生务必在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考生在考试机构尚未进行确认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笔试后面试报名前,经公安部门办理姓名、身份证信息变更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考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相应变更)。 (三)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错误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试日期为年11月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其笔试为科目一、科目二。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六)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山东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一)网上报名时间:年9月3日至6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ly/81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