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李立红实习生贾立源济南报道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一则裁定书显示,烟台一男子因夫妻关系不和睦,将妻子捅死,被烟台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日前,山东高院依法核准该刑事判决。

法院查明,牟某平与被害人李某系夫妻,案发前二人关系不睦,李某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年3月9日18时50分许,牟某平驾车至事先约定的地方,与李某见面,劝说李某不要离婚,被拒绝后二人发生争执。于是,牟某平从驾驶座下拿出一把尖刀,朝李某胸部、上臂等处连续捅刺。

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牟某平驾车逃离现场。同日,在亲友的劝说下,他到栖霞市公安局桃村派出所投案。

年10月24日,烟台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牟某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牟某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元。

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烟台中院依法报送山东高院核准。山东高院认为,牟某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因夫妻矛盾引发,牟某平有自首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年7月17日,山东高院作出裁定,核准烟台中院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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