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的对象 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二书面审查的时间 年3月22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三书面审查的实施方式 1.网上申报。已接受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在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的企业端工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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