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检察院和妇联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工作要求,年4月21日,栖霞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项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本地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提升。 省妇联发展部副部长耿霞 市妇联发展部副部长邓彬 出席会议的有省妇联发展部副部长耿霞、市妇联发展部副部长邓彬、区妇联区妇联党组书记、妇联主席吕文伟,副主席苏桂茹、马玲;栖霞区检察院领导有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祜彬,政治部主任关新苗。以及,区妇联和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也列席签署仪式。 签署仪式 《意见》就双方合作从组织保障、线索共享与信访沟通、全程参与诉讼协作、心理疏导与亲职教育联动机制等十大工作机制作了更为具体细化的规定,在司法保护、做好家庭教育、关爱弱势群体等多方面更为精准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栖霞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加强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 期间,省妇联为栖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未检部)颁发了省级“巾帼文明岗”奖牌。 栖霞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关新苗从队伍建设、素能提升、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汇报栖霞区检察院妇联工作。 副检察长黎祜彬就栖霞区检察院如何开展青少年权益保障、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社会检校共建等方面重点介绍了栖霞区检察院未检工作。 省妇联发展部副部长耿霞对栖霞区院妇联工作、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表示赞许,对栖霞未检工作品牌给予高度评价。 区妇联吕文伟主席对我院第四检察部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表示祝贺,指出此次共建协议的签署,是双方在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个契机,在全市率先开启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常态化机制,双方今后在携手共建的基础上,创新发展、积极作为,为本地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栖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萍向省、市、区三级妇联组织对栖霞区检察院长期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为丰富、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文/编辑by南京栖霞检察扫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