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教育局 关于沧县职教中心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职教中心教师队伍,保障我县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拟为沧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3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配偶具有沧州市所辖县、市、区户籍。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海事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及岗位一览表”)。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5月18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沧县正式在职教师。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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