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57号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8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1号)精神,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编制内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以上网站发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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