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

全科窗口岗位一

3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大类)类

退役士兵(士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全科窗口岗位二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

全科窗口岗位三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全科窗口岗位四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注:

  1、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每位应聘者仅可选择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阶段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18日起至年4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学历放宽条件则需要额外提供工作证明及其他证件材料)、取得学位的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间(仙林街道文苑路号仙林商务中心8楼)

  联系-,沈主任。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18日起至年4月26日17: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法:

  应聘者登入到:栖霞区人民政府网(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打印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学位的需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以上材料已现场报名递交齐全者无需重复递交复印件)

  4、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分,测试时限为分钟。

  3、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各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与60%确定综合成绩,并将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知到岗,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不低于6万元/年。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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