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区编办批准(宁栖编办字[]24号),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证员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文字表达、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不得报考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9、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1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编外公证员助理

招聘人数:4人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法律类专业(详见《江苏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吃苦耐劳,能适应公证员助理工作,并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及外出调查核实工作。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发布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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