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绝大多数驾驶员会立即停车救助伤者

但却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

选择“溜之大吉”……

殊不知,你已经踏上一条“不归路”!

案情回顾

年9月10日19时许,栖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令:翠屏街道南富源村南两辆摩托车相撞,其中一辆摩托车逃逸,现场一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走访,伤者衣某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倒,肇事摩托车逃逸,办案民警连夜开展侦查工作。

9月11日下午,医院通知,衣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为迅速破案,交警大队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破案。

办案民警对现场散落物品进行仔细勘查,经大量调查走访及视频研判工作,民警发现周边一工厂职工宋某自案发后以家人生病为由请假未上班,有较大嫌疑。

民警立即到宋某居住地进行调查,在其家中发现藏匿的二轮摩托车,经勘查摩托车掉落的碎片与现场遗留碎片吻合。9月17日上午,宋某(男,54岁)迫于压力,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栖霞交警提醒您

在发生交通肇事后

一定要立即停车查看

及时报警

肇事逃逸此路不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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