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选聘计划,现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以下简称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中级及以下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菏泽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年6月),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年以来的山东省“三支一扶”人员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8.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6.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6: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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