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号) 面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源头输入,阻断疫情传播,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目前栖霞市离烟返栖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年1月15日以来,凡所有烟台市域以外来栖、离烟返栖人员尤其是驻留或途径武汉及湖北的人员,必须主动到各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企业进行报告,并登记、检测体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定期随访工作;未按规定及时登记的,广大市民请拨打举报。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请速与所在地医疗机构联系。二、各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企业所有人员要对拟于近期返栖的亲属情况进行细致全面排查,凡自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返栖人员,要从保护家人生命健康安全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不得返栖。其他区域的人员返栖后,要主动按照本通告第一条款执行。三、各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严峻局面,主动担当,全面排查所属辖区、单位人员情况,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做到全覆盖、无疏漏。1月29日起,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组织力量分小组分批次开展入户排查工作,要给予全力支持配合。对工作失职缺位,配合排查不力,失控漏管,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特此通告。栖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月29日 稿件来源:栖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任编辑:市委宣传部 投稿邮箱:qxfabu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rk/57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