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和园区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奖励支持。 此次督查激励的事项包括推动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等改革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等21个项目。 在这份名单里,咱们栖霞区和南京经济开发区榜上有名,共获得13项“提名”,在聚焦富民工作开展中成效显著;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建设成效显著;承接市级养老服务项目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多个项目获得资金奖励。 具体来了解下这份名单吧! 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01引进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项目 成效明显的区(园区) 江宁区(含江宁开发区)、栖霞区(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北新区(直管区)。 年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上述区(园区)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组织实施) 02 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显著的区 玄武区、高淳区、栖霞区。 年对上述区在金融生态区考核评价、各类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组织实施) 03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 探索年度信用工作创新项目成效显著的区 栖霞区、溧水区、鼓楼区、建邺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栖霞区、鼓楼区、溧水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年度信用工作创新项目)。 年对栖霞区、溧水区、鼓楼区、建邺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栖霞区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鼓楼区、溧水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5万元(年度信用工作创新项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04 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好的区(园区) 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江北新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台区。 年对鼓楼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秦淮区、玄武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江北新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台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05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优异的区 雨花台区、栖霞区。 年对上述区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上适当倾斜。(市国土局组织实施) 06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成效明显的区(园区) 鼓楼区、栖霞区、浦口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溧水区、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 年为上述区(园区)积极争取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科委组织实施);对鼓楼区、栖霞区、浦口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溧水区、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15万元(市科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07 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培育自主创业、 创业带动就业目标完成率 和贡献度综合排名前列的区 玄武区、建邺区、栖霞区、江宁区、雨花台区。 年对玄武区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建邺区给予奖励资金40万元,栖霞区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江宁区、雨花台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08 聚焦富民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区 栖霞区、雨花台区、溧水区、玄武区、秦淮区、江宁区。 年对栖霞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雨花台区、溧水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玄武区、秦淮区、江宁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09 棚户区改造完成量 和保障房新开工量目标完成率和贡献度 综合排名前列的区 栖霞区、江北新区、秦淮区、溧水区。 年对栖霞区、江北新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秦淮区、溧水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万元。(市房产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10 医院综合改革、 分级诊疗建设成效显著的区 栖霞区、浦口区、江宁区(综合医改);秦淮区、雨花台区(分级诊疗建设)。 年对栖霞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浦口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江宁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秦淮区给予奖励资金万元,雨花台区(两个单项第一)给予奖励资金万元。(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11 承接市级养老服务项目 且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的区 栖霞区、江宁区、雨花台区、秦淮区、玄武区、鼓楼区。 年对栖霞区、江宁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雨花台区、秦淮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玄武区、鼓楼区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12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综合评价先进区 玄武区、栖霞区、江宁区、雨花台区。 年对上述区在申报国家、省环保、节能、太湖治理等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绿化园林局组织实施) 13 年度市对区经济社会目标考核第一等次的区 江宁区、溧水区、栖霞区、玄武区。 年对上述区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人员的比例由占本区参加考核人数的15%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起为栖霞的工作点赞! 编辑:计青 长按海报识别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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