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9-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黑恶势力是社会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烟台检察机关各基层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福山区检察院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向发展,福山检察院派驻张格庄检察室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在张格庄大集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为提高村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通过悬挂喷印标语横幅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讲解扫黑除恶知识,并设立专门的咨询台解答群众疑惑,同时告知群众检察室已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行使监督举报的权利。

为加大宣传力度,检察室干警又通过联村联户、送法进村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余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栖霞市检察院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栖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本院实际,利用多种途径,创新宣传形式,活跃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渠道和途径。

积极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集中在文化广场等群众来往集中的地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向群众讲解等方式,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

■■■■■

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扫黑除恶专栏,深入报道涉黑涉恶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策解读、展示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以及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途径,发挥政法新媒体优势,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环境。

拓展宣传阵地,畅通举报渠道

■■■■■

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的同时,坚持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通过机关大楼LED大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在乡镇派驻检察室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并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举报。

举报途径:

1、栖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接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或-

信件举报







































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
白癜风在哪家医院治疗最好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rk/2929.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