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文件 栖政发〔〕37号 栖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行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鲁政办字〔〕号),烟国土资字[]号《关于林权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市政府决定,自年12月30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林权统一登记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林权登记发证业务。 二、林权统一登记业务范围 本次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范围包括:林权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其他各类登记。 三、林权统一登记时间 年12月30日8:30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受理本次不动产登记范围业务,林业部门停止受理办证。 四、林权统一登记衔接 年12月26日17:00前受理的林权登记业务,按原办理规则审核颁发权利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后,原林业部门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对于不动产登记涉及原手续违法或不完善的,应依法进行处置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系统切换、数据转换、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落宗),年12月27日至29日三个工作日林业登记机构暂停受理林权登记申请。 栖霞市人民政府 年12月26日 赞赏 长按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间医院权威北京治疗白癜风要花多少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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