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现对我市年上半年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及条件 1、在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企业职工;截至年6月30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其中在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缴费满10年)。 2、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其他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 2、《栖霞市企业职工退休缴费审核表》; 3、《栖霞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附件)。 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 4、职工本人书写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A4纸,钢笔书写)2份,说明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 5、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挂档人员提交,职工档案统一由市档案中心提交。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年5月6日至5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社会保障科()。 四、审核报批 1、工种按职工原始档案的原始记录认定。档案无特殊工种记录,后来补办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职工档案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提供每年度1月、11月或2月、12月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资料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企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与档案记载内容一致的予以认定。 2、退休审核小组初审职工档案和申报材料,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对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取消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举报。 符合条件的名单在职工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退休待遇自审批次月起核发。 附件:《栖霞市年上半年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附件下载 年4月16日 稿件来源:栖霞人社局 本期编辑:张焕新责任编辑:翟晓如爱栖霞手机APP扫描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ly/78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