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1月23日上午8:30于栖霞法院出发 地点:浦口区江岸景城 参与人:栖霞区人大代表袁清、执行长王波、执行员胡晓龙、法警 案件:宝昌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栖霞区宝昌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苏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周通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故居路8号江岸景城12幢3单元室不动产进行评估、拍卖。本院于9月11日前往上述地址张贴搬迁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于9月22日前自行迁出上述不动产。被执行人未按本院搬迁公告执行。本院于11月19日上门张贴搬迁通知书,决定于11月23日上午十点对上述房屋进行强制搬迁,被执行人周通应在上述不动产处等候并配合执行。 当天,被执行人在现场配合本院执行,自主搬空上述不动产内物品。下一步,本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不动产进行拍卖,拍卖款用于偿还此案件欠款。 法官说法 法院强制搬迁流程 01 张贴搬迁公告, 限期不动产所有人或实际居住人搬离不动产; 未自行搬离,法院会张贴搬迁通知书, 指定日期对不动产进行强制搬迁,被执行人应等候配合; 指定日期进行强制搬迁,腾空不动产后张贴封条。 不动产网拍购买流程 02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阅读不动产拍卖公告; 按公告看样时间实地看样; 竞拍前按公告要求缴纳竞拍保证金; 参与竞拍; 竞拍成功后按公告要求缴纳尾款; 联系法院办理不动产过户。 作者:胡晓龙 编辑:柳俐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dl/56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