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回升大地回暖 春耕备播进入关键时节 为及时腾地,不少农民朋友 喜欢将地里的秸秆、杂草归置在一起 用火焚烧 这样做表面看能够省事 实际上极易引发火灾! 栖霞公安严管严控 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违法行为!月14日下午,栖霞市公安局蛇窝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村庄西面苹果园内有违规用火痕迹。 民警立即进行调查走访,发现郑某有违法用火嫌疑,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郑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山上苹果园内点燃苹果袋和花生蔓等农作废弃物料烧荒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郑某(男,5岁)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春季 大风起兮天干物燥 稍有疏忽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大风天警惕五大危险危险一:乱扔烟头大风天气下,点火吸烟和乱扔烟头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必须时刻注意烟头、烟灰、火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危险二:点火烧荒一些农民喜欢在春耕前点火烧荒。其实,这些方法既不科学,又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隐患。危险三:郊游篝火许多人外出郊游时,喜欢点篝火取暖、野炊,用火不慎将会造成山林连片火灾。危险四:露天烧纸很多人在祭祖时烧纸、焚香,这种情况最容易死灰复燃。最好采用文明祭奠的方式,不要在大风天气下露天烧纸。 危险五:违章作业按照有关劳动操作规程,大风天气禁止进行火烧、电焊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劳动作业,但仍有人心存侥幸,违规操作,结果引发火灾。 法律链接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栖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以及《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发此令。 一、除市区、镇村驻地,栖霞市全部行政区域均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内实行全年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内或距森林边缘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 2、坟头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 、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4、开山爆破等工程性用火; 5、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果园、农田、道路两侧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 四、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野外吸烟、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即: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 此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5月1日止。
栖霞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三月一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栖霞是苹果之都 漫山遍野都是苹果树木 这是咱老百姓的钱袋子命根子 安全无小事 用火要谨记 别让一把大火毁了咱们的美丽家园! 紧急扩散+提醒! ▼ 更多精彩推荐,请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xixiazx.com/xxsdl/56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