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注: 以上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
|